3月27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最新防疫措施,要求進入特定娛樂場所的民眾必須接種三劑疫苗。為配合執行相關事項宣導,花蓮警分局長呂育騰在27日晚間親自帶隊,至花蓮市區各特定娛樂場所實施聯合稽查與取締作為,針對最新防疫措施加強宣導。
3月27日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現在要求全國進入這些特定娛樂場所的顧客,都要提供至少接種三劑的證明,工作人員從業人員含流動工作人士,皆應提供接種疫苗兩劑且滿14天,那如果第二劑已經滿3個月者,就可以打第三劑者,都要打第三劑。」
 
花蓮分局長呂育騰表示,為配合中央防疫措施,加強宣導防疫觀念,3月27日晚間出動25名員警,配合花蓮縣政府聯合稽查小組至花蓮市區17處特定娛樂場所加強稽查店家是否有落實防疫措施的執行,並針對最新的防疫政策進行宣導,希望能防堵疫情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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