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員警日前開槍追捕逃逸車輛,造成後座乘客遭子彈擊中,昏迷四天仍在搶救中,再度引發警方用槍時機爭議。警政署早在2017年就推動修法,希望成立調查小組,釐清警械致人死傷案件相關責任,作為法院審理時的參考,但法案至今仍躺在立法院。
鍾姓傷者母親:「我兒子不認識駕駛及副駕駛,沒有前科,駕駛拒檢逃逸,造成我兒子中槍病危,希望喚醒大家對員警使用警械時機判斷有反思機會,避免遺憾事情再度發生。」
10日晚間十一點多,新北市中和員警,追捕拒檢逃逸駕駛連開三槍,其中一發子彈擊中後座乘客,警察用槍時機再度引發討論。
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警察一生當中,像我的案子七年,警察有幾個七年可以上法院,擔心判決的輸跟贏,都是不同的反應。」
警政署推動警械使用條例修正草案,針對警察使用警械致人死傷爭議,希望組成調查小組,成員涵蓋警方心理師,法律專家,鑑識科學等等,就員警開槍時機和行政責任進行調查,作為法院審理時的參考。
刑事局司法科股長李雅惠:「目前我們是行政責任的調查,是否要放寬到接受檢察官或法院囑託,擴及到司法調查的部分,這部分再跟行政院法務部,司法院再做最後的討論。」
員警職責是保護人民,危急時刻是否拔槍,幾秒鐘內就要做出判斷,造成的後果誰來承擔,調查小組有助釐清爭議,但法案推動5年多,至今仍躺在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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