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1名詹姓空姐與義大利籍富商爭8歲女兒監護權,女童寫信給總統蔡英文希望留在台灣。詹女表示,女兒寫信給總統是希望自己的意願被外界聽到,令她感到很椎心。
義大利富商藍姓男子與詹女爭取8歲女兒親權官司,台北地方法院今年1月裁定由藍男單獨行使親權,另裁定詹女須3月14日交付子女。女童日前手寫致總統蔡英文與法官信指出,14日就要被爸爸帶回義大利,但「我想留在台灣」,拜託「小英總統」與法官們讓她留在台灣。
詹女下午受訪表示,女兒寫這封信是希望自己的意願被外界聽到。她覺得很椎心,做媽媽的已經沒辦法了,小孩子還要這樣為自己的希望而努力。
媒體詢問為何要寫信給「小英總統」,詹女指出,因為女兒常聽到媽媽或阿嬤看電視時提到,總統是台灣最大的,什麼事都可以處理。女兒對她說:「媽媽我要寫給她(總統)」,原本信要寫給法官,後來加上「小英總統」。
至於是否告知女兒將發生什麼事,詹女說,她告訴女兒如果在法律方面都沒辦法,女兒必須到那裡(義大利),希望女兒能在那裡好好生活,等到長大再回來看她。
義大利籍藍姓富商於民國96年間與詹女在台灣交往,103年2月間未婚生下女兒。106年12月間,藍男以探視祖母為由將女兒帶回義大利,當時2人間已有親權官司進行中。藍男原本同意於107年1月間將帶女兒回台灣,但未依約返台。
藍男主張,詹女於107年12月間到義大利與女兒見面後,明知女兒的護照在他身上,卻謊稱護照遺失,向義大利經濟貿易文化推廣辦事處申請將原護照註銷,領取新護照,隨後帶女兒返台。
藍男向台中地檢署提告詹女涉嫌偽造文書等罪,中檢予不起訴處分。藍男也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訴,指控詹女未經他同意,便將女兒從義大利帶回台灣,涉嫌刑法準略誘等罪。北檢也不起訴處分。
案件再議後,高檢署將案件發回北檢偵辦。檢察官認定詹女對女兒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與義務,並非本無親權或監護權之人,她從義大利把女兒帶回台灣,藍男也知情,核屬正當親權行使,再度不起訴。
高檢署第二度發回北檢偵辦。檢察官今天傳喚詹女說明,訊後請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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