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第一個從死刑犯改判無罪的案例,就是羈押9年,被判處8次死刑,最後平反判賠1690萬元的黃志成;被逮捕的那年,黃志成才27歲,剛結婚又生下女兒的同時,卻莫名其妙成了殺人犯,這次看到同樣被刑求逼供,差一點枉死的個案,讓黃志成再次記起那9年的恐怖回憶。
黃志成東翻西找,排了滿滿一桌資料,全是冤獄賠償的訴訟文件,因為殺人案,曾被判處8次死刑,羈押9年,最後獲判無罪,這次看到類似案件發生,那段牢獄記憶,再次在腦海浮現。死刑改判無罪黃志成:「刑事警察當時有借提,借提的過程,就有被刑求,那被刑求的過程,他筆錄是早就作好的,事前就先做好就要我簽。」
27歲,結婚第3年,有老婆也有女兒,正值人生黃金時期,卻突然變成死刑犯,靠著家人支持,成功逆轉官司,但出獄後黃志成也留下後遺症。黃志成:「剛出獄睡覺剛睡醒,會產生錯覺,手會伸到腳的下面,唉,怎麼(腳鐐)不見了,後來才知道,已經改判無罪釋放。」
黃志成身心靈創傷,一度不能生育,出獄3年終於才生下二兒子,雖然冤獄官司,獲判1690萬賠償,但他認為一點也不值得。黃志成:「黃金時段,被限制自由,禁錮自由,來換取這一點金錢,沒有人要這樣。」
9年歲月,全活在死刑的恐懼下,司法最後還給他清白,這次再度有人獲得平反,也讓黃志成對司法的公正,感到一點點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