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手機綁約,下手前得看得更仔細,1位楊先生用優惠方案綁約買手機,每個月繳1200元的月租費,沒想到不久之後車禍受重傷,雙手都打鋼釘,連手指頭都難以使力,更何況操作手機,楊先生想申請暫停支付月租費,業者一開始無法通融,民眾抱怨「難請假」不近人情,極力爭取後業者讓步,這半年願意取「上網費」,但最低月租費照收不誤。
投訴人楊先生:「我現在滑手機,有沒有?有時候滑半天都滑不過去。」
連想輕輕的滑動手機螢幕都顯得好吃力,喝水、吃藥都得靠兒子幫忙。楊先生:「高一點。」
楊先生去年9月續約申請新手機,合約一共2年,但去年12月下旬,上班途中遭逢車禍,鎖骨粉碎性骨折,左手2根鋼釘、右手1根,2隻手舉不起來,連用手指滑動手機都相當困難,休息期間想停付月租費,換來這樣的答覆。楊先生:「我只是(延長)半年而已,靜養半年,我半年之後,我還是要繼續使用,1個月都不能延。」
真的如此不通融嗎?楊先生退一步改成暫停通話,休息半年後復話,沒辦法,拿出醫生證明,業者不認帳,儘管合約上註記,申請暫停通信最長6個月,但如果是手機優惠方案不在此限。楊先生:「結果沒有想到,(用手機)有那麼大的壓力,你(使用手機)這段時間,你就不能出任何的狀況。」
就連NCC公告的定型化契約,想停話也得繳納最低月租費,極力爭取後,業者願意讓楊先生免付上網費,但還得繼續支付購機方案最低月租費,甚至像是出國等特殊原因,想修改合約都不准「請假」,未免太不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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