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律師陳長文的住家,民國80年起遭台北稅捐處誤以為設有眼鏡公司,錯依營業用課稅,15年來冤枉多繳近17萬房屋稅,但法律規定計算錯誤只能退還5年稅款,陳長文提起行政訴訟被判決敗訴,他感嘆惡法凌遲,政府機關的錯卻要人民承擔,將上訴到底。
知名律師陳長文,最近一次現身是以紅十字會會長身分,率團到四川成都為震災盡一份心力。
他是理律事務所負責人,公司加個人年收入好幾億,曾名列10大優良納稅人,超越連戰,繳納稅金超過5千萬,但現在為了10幾萬打官司親上火線!
原因出在他位於台北市富錦街的住家,不知那個環節出錯,民國80年起竟被稅捐處誤以為登記為眼鏡公司,原本1.2%的房屋稅,調高為營業用的3%,這一錯15年,超收16萬9千多元,直到去年,陳長文才發覺申請更正,稅捐處也為此道歉,但對於錯誤課徵部分。
稅捐處卻說依法,只能追訴退還最近5年的稅款,陳長文認為,政府的錯不該由人民承擔,提出行政訴訟,但法院依法論法判決陳長文敗訴。
律師宋耀明:「你說前面10年因為過了時效,錢不能還,這太荒謬了,如果期待每個老百姓都說,你應該早就發現,那我試問,如果是一個老百姓不識字的呢,他是不是就要這樣,一直被欺負下去。」
對此,陳長文用簡訊表達無奈,形容自己是愚公移山,要為身陷惡法的普羅大眾贖罪;陳長文堅持上訴,必要時將聲請釋憲,對他而言,十幾萬或許輕如鴻毛,但攸關公平正義,意義重如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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