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底,台北市發生震驚社會的「華山分屍案」,射箭教練陳伯謙,對喝酒醉的女學員性侵,且見對方激烈反抗,陳伯謙竟然來徒手勒住被害人的脖子,造成她頸部因為遭到壓迫而窒息死亡,事後陳更將屍體支解分成七大袋,還把被害人的私密部位保留下來做標本。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處陳伯謙死刑,不過二審、更一審都認定他自首,予以減刑,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今(23)日最高院駁回上訴定讞,陳伯謙確定逃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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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發生在2018年5月31日,陳伯謙在台北市林森南路近市民大道的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進行傳統弓道技藝文化體驗收費教學,高姓女子從案發前2日就曾經餐與課程,案發當日下午上課結束後,她和陳伯謙及其他友人在草堂內聊天飲酒,直到隔日凌晨3時許,高女因為酒醉躺臥在草堂休息,而陳伯謙卻趁著其他人都離去後,對高女強制性交得逞,過程中被害人積極反抗,陳竟然還萌生殺人犯意,徒手勒住被害人,害她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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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陳伯謙勒斃被害人後,為免敗露罪跡,先將屍體藏放草堂綠色塑膠箱內,隨後進行分屍,還將高女的私密部位放置在夾鍊袋內,打算要做成標本,其餘屍體部分支解、分裝成7袋,陳伯謙於2018年6月4日清晨5時許,騎乘機車將袋裝屍塊,棄置陽明山子坪草叢等處。後來檢警逮人,將他羈押在看守所,不過他竟然還跟會見的朋友說想出書,把事件寫成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想賺個一桶金,殺人魔的心情自白。
一審台北地院審理時,陳伯謙一度否認強制性交犯行,辯稱被害人是被「遭Eric殺害」,而他受Eric威脅,才幫忙分屍、棄屍。但陳伯謙說不清楚此人身分,法官不採信其說其,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等罪,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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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高院認定,陳男在警方約談時主動供出犯罪經過及棄屍地點,符合自首規定,改判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更審。更一審改認定陳伯謙不符合自首規定,且殺人手段惡行重大,犯行令人髮指,屬兩公約所稱「最嚴重之犯行」。但是根據鑑定報告結果,陳伯謙被認定具有「中度」矯治可能性、「中度」再社會化(復歸社會)可能性、「低度」再犯可能性,而有續行教化矯正之合理期待可能性,尚無剝奪其生命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今日駁回,陳伯謙獲判無期徒刑免死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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