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刑法難治境外偷腥 可民事求償

記者 廖宗慶 桃園 報導
發佈時間:2008/06/12 12:3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桃園一名已婚彭姓男子,和外遇對象到香港約會,還自拍性愛影片;影片被妻子發現後告上法院,但法院表示,事發地在國外刑法上無法提告,也無法治罪,聽起來這豈不是鼓勵到境外偷腥嗎?不過刑法治不了還有民法可管,婦人可以訴求民事賠償。

發現丈夫和外遇對象到香港拍下性愛影片,彭姓婦人氣得告上法院,法官卻說男女主角雖然通姦,地點卻在國外,因此無法提出告訴。

彭姓男子和李姓女子是在95年間到香港酒店渡假,自拍性愛影片,彭姓婦人發現後提告,法院卻說無法受理無法判罪。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進豐:「他們通姦的地點是在香港,這一部分,我們認為沒有管轄權,所以判不受理。」

因為刑法規定,台灣境外犯罪只能審理內亂外患罪和3年以上刑期的罪;至於像通姦罪,只能判1年以下徒刑,又是在國外發生,法院沒有審判權;這樣的法令似乎變相鼓勵境外通姦?那麼台商在大陸包二奶、三奶豈不是無法可管嗎?但事實上還是可以訴求民事賠償。

因此,別以為境外通姦,在刑法上無法可辦就能逍遙法外;因為還有民法可治,破壞家庭和諧不等於不用付出代價。

◤2024史上最熱一年◢

👉地球發高燒台灣未來冬季恐歸零?

👉半顆高麗菜破百,極端天氣惹禍

👉這4電器吃光荷包!教你省電祕訣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725

0.0332

0.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