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局歸仁分局交通分隊曾姓警員去年8月起提供翁姓當鋪業者流當車或權利車的車籍與車行紀錄,再收賄新台幣2萬5000元,南檢搜索拘提,昨晚訊後聲押曾、翁兩人獲准。
台南市警局歸仁分局去年9月進行內部定期資安稽查發現,交通分隊29歲曾姓警員查詢電腦系統資料異常,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曾姓警員隨後也被調職善化分局。
南檢昨天兵分多路,搜索善化分局等處,傳喚拘提7人到案,包括3名警員、1名當鋪業者及3名證人。
南檢調查,曾姓警員去年8月透過警方電腦系統查詢40筆至50筆流當車或權利車的車籍與車行紀錄,1筆車籍收費3000元至5000元,1筆車行紀錄1萬元至1萬5000元;曾姓警員提供資料給當鋪業者21歲翁姓男子後,收賄2萬5000元。
南檢昨晚訊後,認定曾、翁兩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遭傳喚的2名警員及3名證人請回。南檢將持續追查是否有其他警員及業者涉案。
台南市警局昨晚得知曾姓警員遭羈押禁見後,立刻記2大過免職處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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