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接連發生不少酒駕致死案件,再度引起社會關注,上個月24日立法院也三讀通過《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陸海空軍刑法修法》,警政署為了配合《刑法》第185條之3酒駕加重罰則修正條文,通令全台各警察機關依據轄區特性,加強規劃酒駕攔查勤務。經統計,今年春節連續假期自1月30日起至2月6日止,全國警察機關共取締酒駕828件,其中移送法辦595件。
警政署說明,今年春節期間,發生酒駕致死交通事故2件、造成人員受傷事故78件,比起去(110)年春節假期(110年2月10日至2月16日)發生酒駕致死事故6件、人員受傷事故129件,分別降低4件及51件,減少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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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特別要求各相關縣(市)警察局,針對酒駕案分別「溯源」,追查提供飲酒的場所業者有無「共同善盡防制酒駕責任」,運用第三方警政,配合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督促酒店、KTV及餐廳業者應盡社會責任,協助代客駕駛服務。
另外,為了維護交通安全,落實速度管理,自1月24日起,已有新北市、台南市、台東縣、花蓮縣及雲林縣等5個縣市,共7處區間測速裝置恢復執法,統計至2月6日止,共舉發超速違規760件,而2月底前將再有25處陸續恢復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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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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