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銀行大數據分析專員滕男,因遲到、未依規定打卡、不善與人溝通等事由,未通過試用期、遭銀行解雇。滕男不服提出訴訟,一審敗訴,上訴遭駁回定讞。

滕男主張新進員工同意書約定試用期過長,對勞工顯失公平,應屬無效,且銀行未提出具體事證,證明他不能勝任工作,主張雇傭關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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