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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智障纏訟13年 輕判教師6個月

記者 黃志偉 彰化 報導
發佈時間:2008/05/02 12:1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彰化一名重度智能障礙學生,13年前,疑似被特教班老師,以指甲戳眼皮、甩耳光導致雙眼失明,學生家長花費上百萬打官司,全案纏訟13年,歷經35名法官審理,但最高法院認為,無法證明學生失明和體罰有關,只判老師6個月徒刑,學生家長無法接受判決太輕,控訴司法不公。

兒子疑似被老師體罰導致失明,案件經過長達13年訴訟,最高法院只判老師6個月有期徒刑,林先生說他無法接受。遭體罰學生家長林嘉譽:「當然不服,誰也不服啊,2個眼睛價值多少錢,司法已經這樣子,這個社會等於沒有公理正義。」

林先生說,為了替兒子討回公道,13年來至少開了50次庭,家裡累積厚厚一疊訴訟資料,只因為13年前,把重度智能障礙的兒子送到特教班上課,沒想到反而遭到特教班老師體罰。

林嘉譽:「我光是打這場官司,已經花上百萬,兒子自從被傷害,各方面適應生活能力也不好,都要請專人照顧。」

林嘉譽:「老師叫他跪下去再站起來,手都不能扶東西,腳也摔傷,(妹妹)跟老師說,我哥哥已經夠可憐了,妳不要再打他,可是老師說,那不打他,打妳好了。」

林先生和妻子原本也是老師,為了照顧兒子以及打官司,提前辦理退休,他們無法想像這個案件纏訟13年,歷經35名法官審理,最後竟然只有輕判特教老師6個月徒刑,易科罰金16萬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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