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楊姓電銲工不滿合夥李姓男子侵吞工程款且催討未果,去年9月間持尖刀砍傷李男20幾刀致死,橋頭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14年,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一審橋頭地方法院法官見解並無不妥,因此駁回楊男上訴,維持原判14年刑度,全案仍可上訴。
一審橋頭地方法院判決指出,75歲楊男民國79年間因從事電銲工作認識64歲李男,但他不滿2人合夥承包工程,工程款卻遭對方領走,楊男多次催討工程款未果,便自去年8月28日起將刀子藏在機車置物箱內,並每天到李男住所討債,但都沒遇到人。
楊男去年9月15日下午3時30分前往李男住所又沒等到人,便到大社區一座公園內休息。想不到恰好看到對方經過,他隨即騎車追上討債,2人又再度因工程款問題起口角。楊男氣不過,竟直接跑回機車置物箱拿出刀子砍傷李男左肩。
李男遭砍傷後往後逃跑,但追逐過程中跌倒,楊男上前追砍,總共砍了20幾刀,造成李男前頸部肌肉、喉頭、食道、右總頸動脈、右頷下腺遭切斷,當場死亡。楊男則返家更換衣物丟棄,並投宿賓館躲避追緝。
轄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當晚7時20分前往賓館拘提楊男到案。橋頭地檢署9月16日訊問後聲押禁見獲准,並於11月10日依殺人罪嫌起訴。
橋頭地院法官審酌楊男雖刺砍被害人20幾刀,手段凶殘,但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是文盲、退休後務農、經濟狀況不佳等因素,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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