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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前夫背債 葉樹姍公益捐判免還

攝影 呂振成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12/05/03 12:3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過去曾是知名媒體人,現在是台中市文化局局長的葉樹姍,14年前為前夫所開的支票借錢擔任保人,但支票跳票,葉樹姍扛起4千多萬債務,債權人指控,葉樹姍以公益捐款方式逃避債權,法院一審判決,公益團體得吐回84萬捐款,但高等法院最新宣判,這些捐款不用還,因為捐款是葉樹姍在強制扣薪以外所剩的錢,可以自由處分。

台中市文化局長葉樹姍:「我也很欣慰就是高院的法官有看到,有看到我們在做某些的公益付出。」

得知高等法院最新的宣判結果,台中市文化局局長葉樹姍,語氣雖然平靜,但聽得出心情如釋重負,14年前因為前夫支票跳票,擔任保人的葉樹姍,一肩扛起4200多萬的債務,這些年她每個月,被強制扣薪1/2,但債主查出葉樹姍過去8年間陸續捐錢給公益團體,每筆捐款從400元到幾十萬元不等,認為葉樹姍藉由捐款躲避債務,因此告上法院。

葉樹姍:「後來我就變得更加小心,我去演講去主持任何人要給我一個車馬費、交通費、主持費的時候,我都婉拒而且我跟他說,你千萬不要再開收據給我了。」

當時法院一審判決,受惠團體得還84萬元捐款,創下公益團體要把錢「吐出來」的罕見判決,現在高等法院二審改判不用還,葉樹姍說她還是會繼續做公益,在自己能力範圍下捐款行善。

至於為前夫背的債務,葉樹姍低調不想再談,強調時間會沖淡一切,她不會逃避法律規定的責任,但全案債權人還能再上訴。

#葉樹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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