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法規定,入境機場超帶菸酒得製作筆錄,還可能被移送法辦,但法令太嚴苛,連海關都覺得窒礙難行;因此現在立院修正法案,把超帶香菸「除罪化」取消刑責,超帶5條菸以上,只須每條罰1千元並沒收,不過1年內連續違規,就得加重罰金。
桃園國際機場入境大廳旁,放了好幾張告示牌,警告超帶菸酒得做筆錄,還可能會被移送法辦,但連海關都認為新法實在太嚴苛。
海關稽查組組長卓錦輝:「有的人常常出國,但有的阿公、阿嬤一輩子難得出國一次,這種情形是難免,這部分他們對法規不是很清楚,到現在為止,我們是沒有移送法案的案例。」
新法施行2個月沒人被法辦,畢竟只是超帶幾條香菸或幾瓶酒,就得被當成走私犯,海關執法好為難,現行法令被認為太擾民,因此3月1日才開始的法令,又想修正新版。
依照現行的菸酒管理法,每個人只能帶1條菸,2條以上必須申報,但超過6條就得沒收或罰錢,如果被認定有走私嫌疑,則可能被法辦;新法修正以罰錢為主,第2到5條菸沒申報,一條罰500,超過6條則一條罰1000元,而且全部沒收,不會有刑責問題。
至於酒的部份現行法令,只要6公升就會被法辦,但修法通過後,超量沒申報也是罰錢外加沒收,全部除罪化。旅客:「當然罰錢好,可以接受啦。」記者:「會不會新法很輕,就多帶幾條?」旅客:「不會啦!」
修正版也規定一年之內違規2次,加重罰金1/2,違規3次罰金加倍,不過修正版本目前只是提議,還得經過立委同意,才能拍板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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