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即將到來,桃園楊梅區就有業者在倉庫內囤放總重量20噸、火藥總量4300公斤的爆竹煙火,想趁著年節大撈一筆。不過雖然是合法擁有,商品也有張貼合格標識,但因為沒有依規定存放和投保,因此全數被消防局稽查沒入,還被開罰高達60萬元罰鍰。
消防員獲報前往稽查,發現竹北有一名50歲彭姓男子疑似為了年底即將到來的耶誕節、過年,想從中賺一筆,陸續向合格廠商購買大量爆竹煙火,偷偷存放在租來的鐵皮倉庫內。
這些雖然是合法擁有,也有張貼合格標示,但未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也沒有在安全地方存放,不僅建築物構造、環境不合格,連室內溼度也沒控管,讓爆竹煙火暴露在不穩定環境中,因此將依法沒入以及開罰負責人60萬元罰緩。
消防局第二大隊副大隊長劉闊融:「經過清查,我們現場堆放的爆竹煙火,總火藥量高達將近4300公斤,全案我們依照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消防局出動將近100人次進行搬運,經過20幾個小時的努力,終於將這批爆竹煙火全數運送到合法安全的地方。
新年即將到來,台北很多地方不能存放煙火甚至在今年7月開始,河濱公園也全面禁止燃放一般爆竹,結果有業者想趁年節大撈一筆,以為偷偷存放在租來的農地倉庫不會被發現,但陌生車輛出入引起附近民眾注意檢舉,這回不僅還沒賺錢,還得先繳交好幾十萬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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