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板橋幫所有市民保險,如果意外身故,最高可理賠70萬元;但是3個月前,一位蘇老先生噎死,找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卻說蘇老先生曾經中風,吞嚥困難造成噎死,不能算意外,家屬氣得打算提告,保險公司才終於點頭,表示願意理賠。
3個月前,蘇老先生在吃飯的時候,意外被飯菜噎住,緊急送往醫院卻回天乏術,蘇家人傷心之餘,拿著驗屍報告向板橋市公所申請市民保險,但是一開始,保險公司居然說,老先生之前曾經中風,本來就吞嚥困難,家屬沒有多加注意,噎死不算意外!
死者次子蘇彥名:「他講了很多專有名詞,我們都不懂得,也沒有書面的東西,就只有跟我們講不理賠。」
申請理賠,一申請就過了3個月,明明在死亡證明上,清楚勾著意外死亡,原因也寫的明明白白,食物哽噎、吞嚥困難;怎麼會保險公司一開始,會說噎死不算意外?
小市民求助無門,最後決定委任律師提告的時候,保險公司才終於點頭,決定要賠這70萬,可是更讓民眾不滿的是,怎麼花了將近5千多萬投保的市公所,從頭到尾不聞不問。
板橋市長江惠真:「老實說,前1分鐘我才知道,有這個糾紛存在,對家屬造成二度傷害,我們也致上歉意。」
在板橋出生滿15天、入籍6個月以上的民眾,就符合意外險的範圍,市公所也決定再跟保險公司好好溝通,幫市民爭取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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