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鋼琴女老師,2年前還在就讀大學時,愛上一名已婚教授,當時教授拒絕女學生求愛,但女學生卻反過來控告教授對她性侵害,甚至懷孕墮胎,以郵件發送到這名教授任教的大學裡,雲林地方法院依照妨害名譽罪,重判這名女學生1年8個月徒刑。
被依照妨害名譽罪起訴的女老師,就在雲林這家音樂教育中心教鋼琴,但對於為何被起訴,家屬不願多談。遭控女子母親:「她不在,她沒有住在這裡。」
顧及女兒名譽,婦人趕緊拉下鐵門,這起性侵害誣告案,發生在2年前,當時27歲陳姓女子還在讀大學,愛上另一所大學的已婚教授,教授拒絕和女學生交往,沒想到女學生卻由愛生恨,在教授任職的校園裡廣發電子郵件,指控教授對她性侵害,甚至逼迫墮胎。
雲林地方法院庭長陳宏卿:「女子指控過程,全部都是虛假不實,審理過程中也沒跟教授道歉,或是與對方和解。」
陳姓女子誣賴男教授,害的男教授差點丟了工作,一氣之下控告陳姓女子妨害名譽,法院也認為陳姓女子根本是惡意栽贓,又沒有悔意,因此重判1年8個月徒刑,減刑後為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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