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7月在高雄酒駕肇事,撞傷一名機車女騎士,警方測得丁允恭酒測值達0.23,依公共危險罪送辦。由於丁在現場通過「測試觀察記錄表」測試,可以完成直線行走、金雞獨立、同心圓畫圓等動作,檢方認定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不起訴處分。
丁允恭7月14日行經高雄市復興四路和成功二路口時,疑似未注意到周遭狀況,與同方向的機車發生擦撞,導致女騎士左手臂多處擦傷送醫治療,丁則留在現場等警方前來處理。丁允恭向警方表示,前一晚確實在家中有喝酒,經過一晚以為酒精已退,當時他是綠燈直行,碰撞到女騎士後就立刻下車查看報警。前鎮分局員警對丁允恭執行酒測,酒測值達0.23,依據警署規定,酒測值達0.15以上、未滿0.24,員警必須製作「測試觀察記錄表」,丁允恭通過測試,被依公共危險罪函送,並開出9萬元的行政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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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看酒駕觀察紀錄表,丁允恭直線來回走、平衡動作、同心圓內畫圓等相關指標都合格,也沒有駕駛行為異常、判斷力、操控力欠佳,或咆哮、語無倫次等脫序狀況。檢方認為,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多,一般駕駛就算沒有喝酒,也會發生車禍,丁允恭雖然酒駕,但很難反推他在案發時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再加上通過「測試觀察記錄表」測試,所以偵結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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