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50間預售屋沒標價 中央每戶恐將罰最高100萬
台中北屯區有建案10/1開賣,吸引大批房客排隊購買,引來中央以及地方政府查緝,發現銷售商在購買意願書上並未明確標示買賣價金等,違反預售屋新制的紅單管理規定,將按戶開罰15至100萬元。

台中市北屯區11期開發的一處建案,10/1上午開賣,大批人潮搶著排隊購買傳出代銷商,2小時就賣完2房型,引來中央以及地方政府聯手突擊,查緝發現2房型有153戶但只銷售出50戶。
代銷中心朱總:「這個部分必須澄清因為我們兩房的部分,建設公司有給我們限制說,能夠賣多少並不是全部賣完。」

代銷中心第一時間澄清是建商委託第一階段50戶完售,並不是所有建案戶數全賣光,而預售案以紅單銷售在收客戶訂金時,在「購買意願書」上需要確立買賣價金,還有部分要標示停車位,銷售商沒有明確標示,違反了預售屋新制的紅單管理規定。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林家正:「業者在沒有和民眾確定買賣金額的情況下就收了50戶的訂金,將依每戶處罰15到100萬元,那另外現在也請業者說明當中。」

科長說將會按戶處罰15到100萬元,另外他們會帶回「購買意願書」要持續追蹤,有沒有人違反禁止紅單轉售規定做出炒房價等行為,不過目前都還在調查中,如果有影響交易秩序,或失去公平行為,將依公平交易法規定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