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清潔員2年前,看到路上發生車禍,熱心上前幫助,沒想到卻被公車撞到,傷勢嚴重,養傷復健到現在,還是無法恢復正常,他指控公車司機,不願賠和解金,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事發地點在台中東區,台中路仁和二街口,當時沒有交通燈號,現在已經增設紅綠燈。
遭撞騎士林先生:「我要轉頭詢問另外一台車子的狀況的時候,就被公車撞上去了。」
遭撞騎士林先生:「一定要這樣子。」
他治療跟復健花了將近快要2年的時間,卻無法恢復到跟從前一樣。
遭撞騎士林先生:「蹲的話我都要慢慢的,起來的話一定都要靠左腳的力量,慢慢上來(不然就會很痛?),就會跌倒,因為膝蓋跟這個(大腿),沒辦法承受壓力。」
行動不方便無法搬重物,原先道路清潔員的工作也只能夠改成內勤,每個月收入因而減少8千元。
甚至沒辦法好好抱一抱自己 可愛的3個孩子,而這段期間醫藥費破百萬,他拿出交通事故鑑定書。
遭撞騎士林先生:「民營客運夜間行駛號誌交叉路口,未減速慢行未注意前方狀況,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為肇事主因。」
不過事故鑑定次要原因是林先生未注意路況,因此雙方和解金遲遲都談不攏。
遭撞騎士林先生:「就是我一些醫藥費的部分,我這邊有請律師開明細給他們,結果他們看完就直接把明細丟回來說,我們這邊沒有,如果你們要20、30萬我們還嫌很多,我們這邊頂多賠個5萬10萬這樣。」
林先生指控台中客運都不理會被害人,期間處理態度也不友善,記者實際致電給客運公司以及當事司機都沒有回應,受害者已經提告,雙方調解了7次沒有結果,將來不排除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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