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縣昨天發生一起女童遭毆打致死的案件,警方調查發現,女童母親的同居人,因為女童吃了他的早餐,又一直吵鬧,一時氣憤竟然將她毆打致死,社工單位表示,其實女童母親之前曾申請保護令,後來撤銷保護令,因此社工員和媽媽約好1日晚上探訪,沒想到,當天女童就遭到毆打身亡,社工單位表示遺憾。
記者(97.02.01):「請問一下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女童母親(97.02.01):「我不知道,不要問我啦。」
女童母親哭斷腸,她無法接受枕邊同居人,竟然因為4歲女兒吃了他的早餐,被同居人活活打死。南縣永康分局偵查隊長朱恩銳:「因為女童吃了他的早餐,還有疑嫌人在睡覺的時候,女童一直吵他,所以他氣不過才徒手毆打女童。」
施暴的李姓男子,28歲待業中,因為不滿同居人女兒一直吵鬧,痛毆4歲女童,仔細看,女童除了臉上的傷,腹部和四肢也傷痕累累,但更讓人心酸的是,上個月28日,女童母親發現女兒被同居人毆打,進而向屏東警方申請保護令,結果同居人苦苦哀求,母親於是撤銷保護令,還搬到台南。
社會局副局長許慧麗:「我們當時有跟媽媽,要求要見孩子,所以有跟媽媽約,2月1日晚上9點要在永康火車站碰面,但是比較遺憾的是,因為還沒有見到面,孩子就走了。」
社會局方面強調當時因為警方通報沒有必要緊急安置,因此才和母親相約隔天見面探視小孩,沒想到母親一時心軟,導致自己親生4歲女兒命喪黃泉,僅管母親在殯儀館痛哭、懊悔,卻也挽不回一切,而動手的同居男子則是被3萬交保,讓社工也只能感嘆的說,真的是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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