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李姓男子,因為家人違反家暴令報警,在做筆錄時,被要求將恐嚇的客語翻譯,而且警方也不到一小時就把人放走,過程中民眾覺得被歧視、懷疑程序有問題,向上申訴,沒想到隔天警方找上門問為什麼要投訴,分局方面強調辦案過程沒有問題,要求翻譯也是想先釐清案情,不過對於員警疏失部分將懲處,並且加強教育訓練。
原來是8月18日晚上,李姓男子報警家人違反保護令,甚至身上帶刀,讓他們很害怕,而警方帶人到派出所,才不到一小時就放走,然而民眾控訴製作筆錄竟被員警要求要把客語逐字翻譯,錄音檔也曝光。
李姓男子vs.員警:「我那個電腦壞掉,我沒有打逐字稿,我不是跟你說要打嗎?我怎麼聽得懂客家話,檢察官那邊應該有通譯,應該可以處理吧,什麼通譯啦,我們這邊收東西,我們要先審卷欸,什麼通譯,你們不是受理而已嗎?我們受理就是要先審卷,才可以送檢察官啊,你以為什麼案件都可以送檢察官喔。」
李姓男子覺得受到歧視,也懷疑程序有問題向上申訴,只是隔天深夜十點多,警車又停在巷口,這回不是要辦案,而是要來問民眾為什麼投訴。
李姓男子vs.員警:「我覺得我這樣盡心盡力幫你,結果你這樣子投訴我,我不能理解的是,你們沒有管束他的原因,沒有管束他的原因,是因為他就不是現行犯。」
李姓男子:「我覺得警察的做案程序,預防犯罪作為,讓我很不滿意。」
員警很無奈,認為辦案程序沒問題。
竹東分局副分局長陳國棟:「本案均有依受理報案程序辦理,為過程中可能造成報案人誤解,本分局依規定懲處相關疏失員警。」
分局強調依法受理,應該是應對上瑕疵,而員警希望民眾先翻譯,也是希望釐清案情,因此對於員警態度會加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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