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平面媒體報導,台北縣三重一家合法的藥局,疑似販賣來路不明的威而鋼,台北縣衛生局表示,水貨在國內仍被認定為偽藥,這些來路不明的藥品,可能會對身體造成不可預測的後果,藥局一旦被查獲,將處以3到15萬的罰鍰,同時涉及詐欺和偽造文書罪嫌。
標榜健保合格的藥局,被平面媒體指控,疑似販賣從國外走私的威而鋼,大清早藥局沒開,但負責人的父親否認指控。記者:「你們有賣威而鋼嗎?」藥局負責人父親:「沒有,我們現在沒有在開了。」記者:「沒開囉?那報紙怎麼會這樣寫?」藥局負責人父親:「我不知道。」
平面媒體報導,這家藥局賣的威而鋼,只用塑膠拉鍊袋包裝,沒有原廠盒裝,生產藥廠表示,合法的包裝具有鈔票級的防偽標籤,而且有雷射標籤封口,不管是瓶裝、散裝,還是包裝不一樣,通通視為偽藥。衛生局副局長黃文魁:「沒有經過查驗登記的話會處罰緩,那另外一種它根本就是經過調查,在外國都沒有藥廠做,都是地下工廠在做的話,那會牽涉到偽藥。」
衛生局表示,水貨藥品必須有「進口或製造許可」證明,否則開罰藥局3到15萬元罰鍰,藥品如果「來源不明」或是「沒有藥商許可執照」,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擅自更改包裝,還涉嫌詐欺偽造文書,罪加一等,衛生署表示,民眾可以上網辨別真假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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