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記者王瑞彰,去年底在採訪自由廣場牌樓拆字新聞時,遭到貨車駕駛彭盛露開車衝撞,當時還造成多名記者受傷,今天檢方偵查終結起訴,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以及毀損罪嫌,將彭盛露具體求刑7年6個月有期徒刑。
嫌犯彭盛露(96.12.6):「他們擋了一大堆人,在那邊路中間,擋著,我怎麼過啊?我只是開車路過而已,我要去工作啊!」
東森記者王瑞彰,就這樣被捲入車底;撞人的駕駛彭盛露,立即被警方逮捕送辦,案件經過審理,檢察官認為王瑞彰被撞後滑到車底,聲響、力道相當大,彭盛露不可能不知道,供詞不足採信。
加上犯後沒有悔意,因此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以及毀損罪嫌,從重量刑,具體求刑7年6個月;而王瑞彰的傷勢相當嚴重,經過緊急搶救挽回一命,目前回家休養。
王瑞彰的腳踝骨折,左腳打石膏,骨盆腔斷裂打上2根鋼釘,右鎖骨骨折裝上鋼片支撐,肋骨總共斷10根,動過2次開刀手術,而拿攝影機的右手臂,到目前還不能舉高,正進行復健。
而至於貨車駕駛彭盛露,當天立即遭到警方逮捕後,因為犯行重大遭到聲押獲准,一直到現在仍然被羈押在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