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一名男子,4年前在塑膠射出工廠工作時,左手不慎被機器捲入,當場絞斷前臂,結果他投保6家公司一共3600萬元保費,一毛錢都沒拿到,他氣得告上法院,但法官判決後,認為男子應該不是意外受傷,判保險公司不必理賠,男子於是把斷掉的手冰在冰箱,希望證明清白。
李先生打開冰箱的冷凍櫃,報紙裡面包的就是他斷掉的左手。李先生:「這是我斷掉的那包手,唉喲。」
李先生說,他怕法官哪天要看他的斷手,為了證明清白,4年來他就用塑膠袋裝著斷掉的左前臂,一直放在冰箱保存起來。李瑞滄:「以後我會交代兒女,如果我往生了,手要一起下葬,因為少一隻手。」
李先生原本在一家塑膠射出工廠擔任技術員,93年2月25日,他替粉碎機換刀片時誤觸開關,結果左手就被捲進機器裡面,當場斷成兩截。李瑞滄:「那時袖子被捲進機器,結果拉不起來,整個人被拖下去,聽到『卡』一聲,感覺很痛,一看整個手不見了。」
事後李先生向投保的6家保險公司索賠,卻一毛錢都沒拿到,他氣的告上法院,結果法官認為,李先生在意外前2個星期,加保1000萬,密集投保6家公司意外險3600萬動機可疑,懷疑不是意外,所以判李先生敗訴,保險公司也不必理賠。
法官認為李先生年收入才21萬,但一年保費卻將近16萬不合常理,但李先生說他受傷前,還有兼差跳國標舞,收入不止21萬,當然有錢買保險。李瑞滄:「被法官懷疑,我收入不夠付保費,我覺得很痛苦,這樣誰敢買保險。」
斷手後李先生離開工廠,生活收入就靠唱歌、跳國標舞為生,他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拿手臂換現金,他會繼續上訴替自己討公道。
◎畫面李瑞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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