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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賊連闖4個月空門 偷到買屋贈女友

攝影 林隆士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09/12/15 12:1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中縣有竊賊,專挑新婚或是喬遷民眾住屋,連闖4個月的空門,偷來的贓物,有機車、有液晶電視,還搜括黃金、飾品、珠寶,通通拿去變賣,不法所得高達400多萬,其中一名嫌犯為了向女友表達愛意,以女友名義買了新的公寓,光是頭期款就付了265萬現金,偷東西可以偷到買屋置產,相當誇張。

兩名嫌犯,一個在門口把風,另一個戴著安全帽和口罩在鐵門前開鎖,不到5秒打開鐵捲門進屋行竊。台中縣豐原分局偵查隊:「裡面還有一道門,你看喔,這裡是經典,3秒而已。」

3分鐘後,屋主騎車回到家打開鐵門,卻跑出兩名陌生男子,主人嚇壞了,連忙報警。

不只如此,嫌犯還曾偷了東西被發現後,沿路搶別人機車逃走,再犯一案。台中縣豐原分局偵查隊:「他行竊失風,然後要逃逸,在路上隨機就攔了一輛機車,直接把女孩子推下去。」

警方表示,這兩名嫌犯專挑裝有鐵捲門的人家下手,4個月內犯下5、60起案件,偷走近百件贓物,包括名牌包、相機和金飾珠寶,還有像這樣,直接用機車載著偷來的液晶電視,誇張的是,嫌犯為了避免贓物遭警方查扣,直接變現,存了400多萬,以女友名義買下一間公寓。

記者:「頭期款200多萬是現金嗎?」台中縣豐原分局偵查隊:「現金都是現金。」記者:「直接現金買喔?」台中縣豐原分局偵查隊:「對。」

警方表示,嫌犯為了討女友歡心,還寫信告訴她,只要等他把金飾珠寶處理完,就能有更多錢裝修房子,雖然警方已經建議檢方聲請查扣這棟用贓物換來的房子,但因為房子不是贓物,不能直接查扣,警方也拿他沒輒。

#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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