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為了賺檢舉獎金,到平溪拍攝亂丟菸蒂民眾,重機騎士發現有人偷拍,提醒其他車友小心,雙方爆發肢體衝突,互控傷害和妨害自由;下午法院開庭,傷害罪的部分,2人以3萬元和解,不過當時這名檢舉達人不讓對方離開,被依強制罪起訴,由於這是公訴罪,現在他只盼能以和解為由,向法官爭取緩刑。
重機騎士(2012.01.01):「請你讓開。」檢舉達人:「你要幹嘛?」重機騎士:「你讓開。」檢舉達人:「你壓到我身體了喔!」
不滿偷拍違規被發現,戴著安全帽的陳姓檢舉達人,用肉身擋住重型機車,不讓騎士離開,口角變成肢體衝突,雙方互控傷害及妨害自由,鬧上法院。陳姓檢舉達人:「我本來不想原諒他,我是看他年輕人,如果他沒有紀錄是最好的,我希望可以(賠償)15萬左右,當精神賠償。」
亮出身上的傷口,陳姓檢舉達人強調當時已經報警,所以才不讓對方離開,騎士也用車輪衝撞他好幾下,沒想到自己會被依強制罪起訴,還是公訴罪,依法無法撤銷,首次開庭,陳姓男子一改先前的理直氣壯,他說希望能和對方和解,向法官換取緩刑機會。
陳姓檢舉達人:「現在我們是以3萬元和解當庭簽署撤銷告訴。」賴姓機車騎士:「(已經和解)對方對於這件事情,就沒有任何評論。」
達成和解,雙方態度低調許多,陳姓檢舉達人說,經過這次教訓,他打算收山,不再到處趴趴走檢舉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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