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少年隊52歲謝姓小隊長7日駕車齡8年偵防車,到台中市洽公,返回途中火燒車成焦屍;檢警解剖採檢體送驗,初步研判生前吸入大量濃煙,造成呼吸道灼傷致命。
國道3號南下車道270.3公里處7日下午火燒車,消防人員趕抵撲滅火勢,駕駛已成焦屍;國道警察清查車籍資料,為嘉市府警局偵防車,當天由謝姓小隊長駕駛。
謝姓小隊長為嘉義人,家屬希望移到嘉義市立殯儀館處理後事,雲林檢方尊重家屬意見,協請台灣嘉義地方檢察署代相驗,但遺體已成焦屍,法醫初步無法確切比對死者身分,檢警今天下午解剖釐清。
檢方表示,初判死者生前吸入大量濃煙,造成呼吸道嚴重灼傷致命,但死因須等解剖報告釐清;另因外觀無法辨識身分,進一步採集血液、部分檢體送驗比對。
嘉檢說,車輛燒到只剩骨架,行車紀錄器也被燒毀,調閱國道監視器及其他路過車輛行車紀錄器釐清事故原因、車輛起火肇因。
檢警表示,透過國道監視器、路過車輛行車紀錄器畫面,謝姓小隊長駕駛偵防車行經現場時,疑車輛爆胎,緊急停靠路肩,當時謝姓小隊長下車察看,發現車輛在冒煙,隨即又冒險進車內搶救偵辦案件資料,車輛當下很快就起火燃燒,疑遭火煙嗆昏,慘遭火舌吞噬。
嘉市府警局說,謝姓小隊長從警30餘年,都在刑事體系服務,表現優異,任內曾獲頒全國績優刑事人員表揚,將盡全力協助家屬治喪,爭取最優渥撫卹。(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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