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人員從3樓把80公斤的鄭姓男子送到醫院,前後花了50分鐘的時間,家屬質疑救護人員搶救延誤,不過消防隊說,他們在3點37分接獲報案、38分抵達,由於樓梯窄、加上病人體重過重,難搬運,十分費時,並沒有延誤。
救護人員:「繩子拉起來。」
160幾公斤的男子跌倒受傷,要從狹窄的樓梯搬運下來,可難了。救護人員:「下面的人一定要很多。」
好幾名大漢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1個小時,才順利把傷患送上救護車,這樣的情形同樣發生在鄭家,鄭太太質疑消防人員救護不力。鄭太太:「警笛怎麼不開,我說少年拜託,開快一點好嗎?他說開太快會翻車。」
鄭太太質疑消防人員救護時間太慢,才會導致80公斤的先生搶救不及,但消防隊表示,他們是在3點37分接獲報案,38分抵達,總共花了22分鐘,把人從3樓搬下來,送上救護車。
消防局第四大隊長王宗展:「他的體重比較重,現場又在樓上,樓梯又不是很大,所以第一時間去的同仁2個人,沒辦法把他救護下來,所以我們再請求支援。」
而從鄭家到醫院,由於山路崎嶇,花了27分鐘才到達,消防人員自認沒有延誤,不過,以台灣男人平均體重70公斤上下來看,鄭先生重80公斤,家屬不認為他體重太重,家屬說,如果這樣的體位都難以搶救,真的讓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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