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姓婦人被查出欠稅235萬元,不僅未繳稅還以變更保險契約要保人方式逃避執行,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莊婦3個月,莊婦女兒趕緊繳交50萬元,讓母親回家過母親節。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行政執行官胡天賜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家住南投縣草屯鎮的莊婦開設工程行,10多年前因為虛列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被國稅局南投分局查獲逃漏稅,須繳交稅款及罰鍰總計新台幣235萬餘元。
彰化分署指出,國稅局南投分局將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但莊婦用變更壽險契約要保人的方式,讓女兒取得保險契約權利,能領取保險到期的解約金50萬元,彰化分署於是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管收莊婦。
彰化分署表示,曾跟莊婦溝通,希望她能將處分給女兒的50萬繳出,就可以不用被關,但莊婦很堅持,強調自己已經打包好了要被關,也作好心理準備要在管收所過母親節。
由於莊婦不願繳錢,彰化分署人員於是和莊婦女兒溝通,說明莊婦就算被關在管收所,還是要繳清欠稅和罰鍰,勸說莊婦的女兒繳交50萬元,以免自己的媽媽要在管收所度過母親節,莊婦女兒日前被說服籌出50萬元,讓母親能離開管收所,至於積欠的稅款等則以分期付款方式執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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