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大生駕駛租來的白色小客車,行經鳳山區中山西路時,失控撞擊停在路邊的1輛小客車與11輛機車,雖然沒有波及到任何人,但他沒有留在現場報警處理,反而直接開車離去,最後將車停在國道路肩後逃逸,警方追查駕駛身分後通知他到案說明,並依法開立告發單。


賴男供稱自己當天並沒有喝酒,會不慎肇事是因為當時從台南開車回高雄時精神不濟,行經該路段時偏離車道,才會碰撞到路邊車輛,事後因為要趕著去醫院探視友人才先行離開。

警方訊後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立告發單,至於賠償部分則由賴男、受害車主與租賃公司再後續協調。警方提醒民眾,駕駛車輛應保持精神集中,體力不濟時應適度休息,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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