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4/11)遭到警方攔查,過程中被坐墊夾傷手指,男子指控警方沒有道歉,也沒有協助就醫,警方公布密錄器畫面,駁斥男子說法,並表示他如果要提告,警方也會依規定受理。
男子駕駛貨車被攔下,警方要求男子打開座椅提供盤查。
警方vs.貨車駕駛:「我這個沒有用過,沒有切沒有換喔,資料可能是太老舊了,你也不能怪我,那我可能開拼裝車,你不要硬開好不好,就說我要報廢,你還硬開我拼裝車,不要硬開欸。」
警方vs.貨車駕駛:「我不是跟你說我們有要搜索你,你夾到我的手了,誰,我夾到你的手,什麼時候,喔。」
警方要離開,放下座椅時,不小心夾傷男子的手指,男子氣的猛捶車門,大聲叫罵。
事發就在新北市一名男子發文指控,一早被2名警察攔車,要他幫忙開引擎上蓋,當下自己配合檢查,掀起後,員警直接將上蓋放掉,導致自己的大拇指夾傷,員警當下也沒有道歉。
文林所副所長王駿騰:「過程中因為引擎在駕駛座底下,然後請車主查證其資料時,不慎壓傷車主左手大拇指自行擦傷。」
事後警方給出密錄器澄清,表示是因為男子駕駛的小貨車車牌已經被註銷的車牌才攔查,當下並沒有忽視男子被夾傷的部分,也有請救護車送男子到醫院治療。
王姓男子使用報廢車牌部分,警方會依法開出罰單,如果王姓男子要提告當事員警傷害,他們也會規定受理,並且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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