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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兒出遊撞破「戴綠帽現場」 人夫怒聯合正宮大復仇

編輯 張詠玲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4/11 16:17
最後更新時間:2021/04/12 10:06
兩人騎車同遊被抓包。(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兩人騎車同遊被抓包。(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出遊撞破戴綠帽現場!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帶孩子出遊時,意外撞見自己的妻子李女和一名蕭姓男子幽會現場,更得知兩人已同居半年,氣得聯合對方正宮展開復仇,並提告求償200萬元,法院最終以「侵害配偶權」判賠兩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

兩人同遊竹子湖。(圖/TVBS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蕭姓男子元配主張和丈夫婚後生活幸福,對方卻在2019年10月態度轉趨冷淡,並拿走住處鑰匙讓她進不了家門被迫分居,在對方2020年6月與一名人妻外出幽會,還被其丈夫撞見,意外查出兩人早在同年1月起,每逢週末就同住,震撼消息讓她徹底崩潰,不僅每天睡不到3小時、2個月暴瘦12公斤,甚至有想不開的念頭,最後氣到提告。

蕭妻崩潰暴瘦。(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李女丈夫也出面證稱,兩人在竹子湖看起來就像一般情侶,「當時緊緊環抱,下車後男子還用手指勾拉女子的手」,起初沒認出來的女子就是自己的太太,一直到孩子緊抱媽媽後,才揭開驚人事實,除此之外,他也透露妻子從2020年開始每週五至日都不在家,也未告知行蹤。對此,蕭男稱兩人是在討論離婚事宜,過程中無牽手、擁抱等越矩行為,還反過來控訴元配控制慾強、行為偏激,導致夫妻失和,此次甚至編撰不實證據因此拒絕賠償,李女隨後也發聲附和,直言丈夫挾怨報復,且平時要照顧上幼稚園兒子,假日除處理娘家事務外,都以陪伴孩子為主。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兩人明知騎機車上山會有緊密身體接觸,卻不知避嫌,明顯逾越普通朋友交往界線,且蕭男住處的社區保全也證稱認識李女,可見其進出頻繁,加上夫妻吵架不容第三者藉詞關懷破壞婚姻本質,沒離婚前仍須付忠誠義務等,李女也不該以此合理化侵害蕭妻配偶權行為,因此判定兩人須連帶賠償對方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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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綠帽#竹子湖#同居#配偶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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