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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冷酷!追求遭拒撞女強抱 男淡定步行至警局

記者 黃筱淇 宋佳娟 / 攝影 方志成 林義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4/10 19:54
最後更新時間:2021/04/10 19:54

屏東假車禍命案,50多歲凶嫌,單戀在通訊行上班的已婚女子,8日晚上他開車衝撞,把死者帶到住家附近空屋疑似殺害,嫌犯落網後不說死者在哪,偵訊時還聲請「提審」,想趁機拖延時間,但最後被法院駁回,而行車記錄器記憶卡丟了,有湮滅證據之虞,被裁定收押禁見,而他走路到距離住家,一公里外的派出所投案,畫面也曝光,態度悠哉從容。

圖/TVBS

 
戴口罩穿西裝褲卡其外套,還搭配皮鞋,靠馬路左邊走的男子,就是製造假車禍強行帶走曾姓女子的嫌犯,9日早上六點多一派輕鬆,手插口袋,悠哉悠哉的走路到警局,說是車禍要投案,殺了人態度從容冷靜,讓人不寒而慄。

記者黃筱淇:「嫌犯是以徒步的方式,走了大約一公里,到住家外派出所來進行投案,而當時他也不講曾姓女子的下落到底在哪裡,反而是想誤導警方,把員警帶到附近的公園,找了一個多小時。」

圖/TVBS

投案卻不講清楚故意拖延,把警方惹毛改拘提他,同時展開地毯式搜索,8日深夜十點半,他在萬丹衝撞女子把人帶走,隔天一早投案,警方以女子手機最後的訊號,9日中午在距離嫌犯住家,50公尺的空屋,尋獲被害的曾姓女子。
 

屏東分局偵查隊長葉憲威:「他大概在晚上22時的時候,他有突然要求說他要提這個提審法,來聲請提審,我們也依法規定,來幫他轉呈到屏東地方法院。」

圖/TVBS

黃姓兇嫌,偵訊時極不配合,狡猾的他還出奇招,質疑警方非法拘捕聲請提審,人被押到地院,火速裁定駁回,知法玩法拖延時間,最後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屏東分局偵查隊長葉憲威:「就我們基於逮捕的程序,做一個審查,裁定他的提審駁回,整個時間大概往後再延誤了2個小時。」

曾姓女子遇害被發現遺體,衣著完整,手腳、關節有多處擦挫傷,疑似就是被撞犁田的傷痕,但這不足以致命,有被勒斃嗎,還是頭部遭重擊,都是調查重點,至於凶嫌始終避重就輕,殺了人還能如此淡定到警局,可見他的冷酷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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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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