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今公布翁茂鍾案第二波調查報告,前法務部長曾勇夫於最高檢期間,與翁飲宴或收受襯衫較頻繁。曾勇夫受訪說,僅跟翁吃過1、2次飯,自己有必要檢討,也向社會大眾致歉。
法務部今天晚間公布第二波調查報告指出,時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的曾勇夫,因涉及與翁茂鍾飲宴或收受襯衫較為頻繁,有無逾越相關倫理規範或一般社交禮俗範疇,尚待細查,所以交由原任職機關首長進行職務監督,待查明這些是不是事實後,再進一步來處理。
法務部官員指出,調查期間,曾勇夫有接受訪談,並說明其和翁茂鍾的往來情形。
對於法務部調查結果,曾勇夫接受電話訪問指出,「自己有必要檢討,也向社會大眾致歉」。
曾勇夫表示,他是在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期間認識翁茂鍾,翁茂鍾當時是矯正協會台南分會的會員,他在台南地檢署任職期間與翁並無交往,直到他離開南檢10多年,北上台北任職後,印象中有與翁吃飯1次或2次,且餐敘過程記不得,也不知餐費是誰買單。
曾勇夫指出,任職公職多年一直相當謹慎,謹守公務員分際,對外交往也小心,從來沒有在翁茂鍾或其他當事人的面前談過案件的情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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