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曲歌王吳青峰前年公開演唱自己創作的歌曲,卻遭視為父親的昔日恩師林暐哲指控他演唱包括〈小情歌〉等270首歌曲違反《著作權法》,提告求償800萬元,刑事部分則是另由台北地院審理。智慧財產法院一審認定雙方已終止合約,判林暐哲敗訴,林再度提出上訴後,今(1)日二審仍判林敗訴,吳青峰免賠,可上訴。

智慧財產法院一審認為,雙方在2018年發布的聲明就是用書面形式表達合約終止,林再稱800萬中有300萬是主張吳青峰於糾紛期間,在臉書批評他,不過法官認為本件是以公司名義提告,這部分求償無理,判林敗訴,今日二審維持原判決,駁回其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