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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交往網友1個月「獻身喊嫁」 父暴打被判關30天

編輯 鄭餘蓉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3/22 14:45
最後更新時間:2021/03/22 16:06
蔡男強調,他並不反對女兒嫁給網友,只是兩人交往時間真的太短,他實在不放心。(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蔡男強調,他並不反對女兒嫁給網友,只是兩人交往時間真的太短,他實在不放心。(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一名蔡姓父親得知女兒與男網友交往僅1個月就發生性關係,甚至還說要嫁給對方,氣得忍不住動手毆打女兒,造成女兒前額、左肩及前胸挫瘀傷。案經基隆地方法院審理,蔡男被依家暴傷害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女兒和男網友交往僅1個月就發生關係,還說要嫁給對方,讓蔡男氣炸。(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根據判決書指出,去(2020)年3月間,蔡男與女兒在新北市住處因交友問題發生爭執,他不滿女友行事過於草率,和男網友交往1個月就發生關係,甚至揚言要跟對方結婚,氣得動手毆打女兒,被依家暴傷害罪起訴。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蔡男懊悔表示,他並不反對女兒嫁給網友,只是兩人交往時間真的太短,對於該網友是否能夠交付終生,應再三考慮,他是出於愛女心切才會忍不住動手,「我很後悔,因為愛子心切,為了保護她,所以很衝動做了這個行為,我很後悔」。

蔡男認為女兒行事過於草率,衝動之下忍不住動手打人。(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法官認為,蔡男不思循理性方式處理糾紛,以暴力方式侵害女兒,實在不妥,且至今仍未和女兒達成合解,但考量他犯後態度、動機目的手段等等,決定依家暴傷害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再上訴。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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