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外送糾紛真的讓人滿頭問號!桃園一名邱先生本身是外送員,日前送餐到對方住的大樓時,本來要依照訂單備註送到8樓,但警衛說因為防疫禁止外人上去,邱先生只好如實告知住戶,結果對方卻氣得告他妨害自由,讓他覺得莫名奇妙,而且還因為這樣被公司停權3天,讓他直呼好倒楣,只是事後拿不出證據,真的百口莫辯,乾脆去買密錄器以求自保。
當事外送員邱先生:「就是因為這件事情,然後就覺得要裝這個密錄器,然後提防(保護)自己這樣,但是也是花了不少錢。」
送餐送到需要去買個8、9千元的密錄器,保護自己,原來當時有一名住在8樓的女住戶,希望他能夠送餐上來,但經過告知詢問,大樓的警衛表示現在防疫期間,非住戶不能任意上樓,邱先生也只能如實以告通知住戶,偏偏對方不只不能諒解,反而還告他妨害自由。
當事外送員邱先生:「對就覺得很莫名其妙啊,警察跟我說有人告我,然後我就說為什麼,因為我連誰我都不知道。」
邱先生就是送到桃園中壢這棟社區大樓,無緣無故被告之外,還因此被公司懲處,停權禁止接單3天,無辜又倒楣,只是這樣就可以說是妨害自由,告得成嗎?
律師陳亮佑:「這個社區他們有這樣的一個,區分所有權人的會議,或者管委會有下達這樣的權益,那外送員當然不能夠強行進入,所以說我覺得這個部分,應該是不會有成立。」
講妨害自由似乎太牽強,真的要跟刑法扯上邊,律師說頂多也是強制罪,但能不能成立得要檢察官專業判斷,畢竟社區大樓有自己的規範,外送員本身也有權利不送上去,只是想說好好服務每一位客人,卻只因為無法送到家門口,就挨告又被留負評,想自保,就是得靠密錄器留下證據最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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