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楊姓男子和父母是某道場的信徒,某天林姓法師告知楊家恐有「家破人亡」的劫數,若想要破解就是讓兩家的兒女結婚,楊男和林女在毫無感情基礎下,迫於無奈完婚,只是婚後兩人相處不睦,林女甚至還辱罵公婆「白癡」、「智障」、「賤芭樂」等字眼,楊男忍無可忍訴請離婚,法院判准。
判決書指出,楊男和林女均有碩士學歷,分別從事軍職和教職,但並無感情基礎,兩人小時候就在林女父親經營的道場認識。楊男指控,岳父是神壇法師,14年前卻假傳神明旨意,對著他的雙親表示,「你們家即將家破人亡、祖先墮落」,但若是兩家通婚,此劫難就能度過。
楊男父母聽了林父之言,雙方家人開始極力撮合兩人,楊男和林女就在聽從父母旨意下完婚。儘管婚後3年,兩人生下一子,但彼此關係並不和睦,楊男指控,從事教職的太太自視甚高,就連對他的父母從不稱公婆,反稱他們是「白癡」、「智障」、「賤芭樂」,甚至婚前女方就會對他肉體和精神上的虐待,讓他苦不堪言。
楊男還控訴,林女從不做家事,甚至要求公婆服侍,某次甚至還逼他的父親向10歲的兒子下跪道歉;就連夫妻倆外出時,對方還要求他不能看其他女子,楊男自認忍無可忍,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後,兩造各執一詞,法官調閱相關紀錄,查出夫妻倆在多年前就已經開始互告,審酌多件民刑事案件時,發現林女就曾多次發生辱罵公婆和無故毆打等情事,致使楊男和公婆承受過大的精神壓力,造成婚姻關係破裂在先。
法官另認為,楊男則不思積極正面方式來修補妻子和自家人的關係,反而利用宗教名義和同儕信眾之名對林女施壓,迫使她在違背自身意願下簽署離婚協議,長年訴訟加劇雙方感情裂痕,至今已形同陌路,認定已無維繫感情的可能,判准離婚,孩子監護權判給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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