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日爆發警匪槍戰,李嫌中彈身亡,但其實台灣治安史上警匪發生衝突最激烈事件,是發生在民國81年4月13日的「獵龍專案」。前刑事警官高仁和近日回憶當年案件,指出犯下54起刑案的通緝犯陳新發與2名共犯殺害2名警察,並持M16突擊步槍等武器與警察對峙,警方在1小時內發射2千多發子彈回擊,耗盡信義分局所有彈藥。
前刑事警官高仁和在節目《醫師好辣》中回顧這起重案,指出槍擊要犯陳新發「阿龍」為了要當大哥加入擄人勒贖集團,前後一共犯下54起強盜案與命案,成為台灣頭號槍擊要犯;陳新發民國81年2月與黨羽陳根龍原本要向一名道上大哥尋仇,豈料在民生東路時遇到市刑大刑警綽號「胡鐵花」的胡榮裕,陳根龍朝對方頭部開槍致死。
陳新發兩人犯案後又在合江街當街槍殺刑警李富星,連續殺害兩名警察,公然向公權力宣戰。當時任命北市刑大副大隊長的侯友宜擔任指揮官,一共派出200多名霹靂小組及幹員,前往陳新發躲避在吳興街公寓下埋伏,準備就緒後強力攻堅。
高仁和表示,陳新發等3嫌手持M16突擊步槍、MAC-11衝鋒槍與M26手榴彈等武器,警方連門都還沒打開,陳新發已經拿出長槍掃射,使得第一線攻堅警察的盾牌上全是彈痕,警方則是回射500至600槍反擊,陳新發卻不怕死回嗆「好膽進來,我手榴彈要丟出來了。」
警方陸續攻堅,並朝公寓內投擲兩枚震撼彈而引爆瓦斯起火,導致陳新發、黨羽陳根龍及張耀天3人命喪火窟。高仁和回憶道,3罪犯燒到遺體只剩下60公分,家屬都不敢來領屍,由於屋內高溫導致子彈像鞭炮一樣亂射,最後統計警方在此場槍戰中共開出2千多枚子彈,幾乎耗盡信義分局所有的彈藥,也創下台灣史上警匪駁火耗費最多子彈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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