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洪小姐控訴,說自己到藥局領藥,因為身上剛好剩下零錢,用1元付款,結果遭藥師拒收,還說最低面額只收10元,讓她覺得不合理,不過當事藥師否認,澄清是因為太忙怕找錯,才希望病患配合,強調沒有拒收1元。

指控女藥師不收1元零錢,而且只有5個而已,讓她覺得不合理,還原當時兩人對話,藥師說不收1元,洪小姐反問難道1元和5元不是錢嗎,結果藥師回答她這裡收的最低面額是10元,你拿一元我還要拿去換,這讓洪小姐聽不下去,直說要不要乾脆叫銀行不要發行一元,雙方為了收不收零錢槓上,不過藥師出面喊冤。

澄清是因為藥師工作忙碌,擔心忙中有錯,才會希望民眾準備好10元零錢,也願意跟洪小姐道歉,而地點發生在台南一間診所附設的藥局,因為第一次領藥遇到藥師拒收一元,當下身上又剛好只有零錢,實在沒辦法,最後藥師還是將零錢收下,只是這樣的要求意外引發討論。
民眾:「1元或5元這些都是錢啊,而且他們也沒有標張說最低受限是多少,那我是覺得這樣是比較不妥啦。」

台南市消保官馮祺雯:「硬幣是國幣,具有法定清償效力,商家不得任意拒收。」
其實按照規定,店家是不能任意拒收1元的,但有時候找錯虧損又是店家要自行吸收,才會出現不收零錢的狀況,大部分民眾可以體諒,只是如果店家真的強硬拒收,其實沒有明確的罰則,消費者恐怕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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