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東港籍漁船穩鵬號民國108年海上喋血案,菲律賓籍船員思覺失調症發作,持刀追砍外籍船員,造成8死、2重傷,屏東地院去年判無期徒刑,高雄高分院今天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台灣屏東地方法院去年9月依殺人罪、殺人未遂及遺棄屍體罪等,判決逞凶的菲律賓籍船員傅倫達(Aurelio Arafiles Fronda)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不過,傅倫達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駁回上訴,但全案仍可上訴。
屏東地院法官審理時發現傅倫達經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鑑定,罹患「非特定思覺失調及其他精神病症」,行為時有心智缺陷而欠缺辨識能力情況,而屏安醫院鑑定報告也稱傅倫達行為時辨識能力顯著減低。
不過,屏院合議庭認為傅倫達未喪失辨識行為違法能力,僅是依辨識能力受妄想影響顯著降低,符合中華民國刑法減刑規定,判處無期徒刑。
一審判決指出,穩鵬號陳姓船長108年2月搭載10名菲律賓船員、11名印尼籍船員連同台籍高姓輪機長及楊姓觀察員共24人,在印度洋模里西斯海域作業,但傅倫達罹患思覺失調症,妄想船上其他船員嫉妒他工作能力較佳、薪資較高,又幻想船上廚師在他的咖啡下毒等。
傅倫達與其他菲籍漁工口角,追殺其他船員還割斷網具,不讓落海船員有獲救機會,惡性重大。傅倫達情緒失控後,持刀砍死2名菲籍漁工,並將其中1人棄屍大海,另有8名漁工跳海求生,2人獲救,6人失蹤(認定死亡)。
當時船上陳姓船長、高姓輪機長、楊姓觀察員與3名外籍漁工躲船艙內,陳姓船長等人在船艙內想辦法逃生,後來發現友船「上豐3號」在附近,6人商量後跳海逃生獲救,其餘外籍船員也都跳海逃生。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接獲漁業電台通報後,出動「巡護八號」巡護船救援,海巡人員登船逮捕凶嫌並押解回高雄港。(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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