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有上網購物的經驗,如果對商品不滿意,大都會留言向對方反應,桃園縣一位余姓買家,前年6月上拍賣網站買地毯,發現商品會脫屑,讓她過敏,在評價欄留言,呼籲「有過敏者千萬不要買這樣的產品」,賣家認為對方涉嫌誹謗,告上法院,求償10萬元,高院認為消費者發表使用商品的心得,並非惡意毀損賣家商譽,判賣家敗訴定讞。
米白色調,主打純棉觸感,引發消費糾紛的就是這款經典地毯,2010年6月,桃園一位余姓女子上拍賣網站,跟台北這間賣場業者買了這款地毯,收到商品才發現地毯會掉屑,讓家裡到處都是灰塵,引發她過敏。
跑到賣場留言,先是抱怨地毯狂掉棉絮,賣家回應純棉地毯有輕微掉屑,是正常情況,消費者不滿意可在7天內退貨,但余姓買家又留言,抱怨被加入黑名單,也提醒其他有過敏的人千萬不要買,賣家認為這樣會讓其他消費者覺得,他們的商品是劣質貨,提告誹謗,求償10萬元。
提告賣家:「她表示有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就馬上在她的評價欄,告知說妳可以立即退貨,7天內都可以退貨,但是她沒有退貨,她卻在私人的管道提問欄那邊去找我們,問說該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同一款商品至少賣出上千條,從沒碰過這種情況,賣家覺得商譽受損而提告,法官審理後認定,消費者購買商品,本來就可以在網頁上發表評價,並沒有惡意毀損商譽,判決無罪,聯繫不上買家,無法得知回應;而賣出這款地毯的賣家強調,雖然民事敗訴,仍會打刑事訴訟,替自己討公道。
◎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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