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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嘉義女慘遭環抱襲胸 親媽設局瞎喊:很愛男友

編輯 莊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1/11 10:13
最後更新時間:2021/01/11 12:12
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嘉義一名17歲少女2018年和母親、母親盧姓男友出遊後至摩鐵休息,但期間被盧男襲胸性騷擾,事後竟發現母親和盧男的訊息中稱「我那天故意喝醉給你機會」,令她相當傻眼,更坦承是因為愛男友才故意製造機會,嘉義地院判決出爐。

判決書指出,少女控訴,盧男於2018年8月帶母女倆外出,晚上入住親車旅館,當時母親喝醉嘔吐在床上休息,她去廁所幫母親清理衣物,但盧男卻突然背後環抱趁機襲胸、企圖解開內衣、性騷擾,且對方僅穿內褲,但媽媽已經喝醉睡死,令她嚇得推開對方逃離旅館,打電話給友人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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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表示,自己返家後告知母親被盧男性騷擾一事,但對方情緒平淡似乎早就知道此事。幾天後,她無意間在母親的微信對話中,看見對方傳訊給盧男說,「我那天是故意喝醉給你機會,為什麼你把她嚇跑」。

少女崩潰向母親詢問,對方卻回,因為她很愛男友,所以只能答應,而且還說盧男希望少女當他女友。最後,少女去求助外婆,在外婆與姑姑陪同下報警提告。對於指控,盧男辯稱,有和母女倆去汽車旅館休息,但他已經睡著,醒來只發現女友,少女則去同學家,矢口否認有對少女強制猥褻。
 

法院認為,少女並無陷害動機,且證人證稱第一次見到開朗的少女這樣痛哭,沒有必要說謊。此外,少女母親曾經出家,因為愛上盧男才還俗,盧男要她做任何事都答應,應有有袒護之情。而盧男對少女的猥褻行徑屬實,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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