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屏東萬年公園裡,最近有民眾目擊誇張場面,一群青少年竟然跳進生態池戲水,甚至還帶鞭炮在草坪施放,而且公園也有設立警示牌,當地水利處則提醒,這些行為會觸法,最高可罰6千元罰鍰。

有3個人還直接跳到池塘裡,互相潑水嬉鬧時不時還罵三字經。

草坪上劈哩啪啦作響,少年們還自備鞭炮,到公園的草地上施放。
民眾:「那種場合不是說玩水還是放鞭炮的地方,引導他(少年)不要這樣子。」

水利處水利工程科長林煥文:「民定相關的違法行為,我們就會予以處以600至6000元罰鍰,那同時也會聯繫當地派出所,加強取締以查緝。」
當地縣府公園管理法規定,只要游泳、戲水、放鞭炮,都會依規定開罰,水利處也會再張貼公告,加強追緝並且開單告發,請少年的家長多加注意,孩子在外的行為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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