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洪姓男子今年3月間遇酒測臨檢,因他連續吹了10幾次都失敗。員警認定他拒測違規,開出18萬元罰單。洪男提訴抗辯自己有咽喉癌三期才無法大力吹氣,法官採信說詞撤銷罰單。
洪姓男子日前出庭時拿出診斷證明書表示,自己因為癌症有開刀、電療、化療等,吐氣時喉嚨會堵住,吹氣無法達到儀器標準,並非故意不配合酒測,且員警當時也沒告知其他酒測檢驗方式。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訴訟代理人則反駁,洪男當時因身上瀰漫濃厚酒味才請他實施酒測,但因酒測吹氣屢次失敗,且觀察他的談吐呼吸都正常順暢,疑似僅以微量吐氣假意配合。經告知拒測權利後,洪男還是以斷續吐氣方式酒測,警方只好開出拒測罰單。
法官審理後認為,洪男當場有拉開右側衣領表明有開刀過,也有提出診斷證明書證明「舌基部惡性腫瘤」及「放化療導致頸部硬,吹氣不協調」等,據此難以認定洪男拒測及違反行政法義務。
另外,員警也沒有將洪男強制移往醫療機構實施血液測試,因此不能以「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裁罰,撤銷罰單,連同吊照、道路講習也撤銷處分,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姓男子今年3月26日晚間7時許駕車行經左營區東門、城峰路口,因未繫安全帶,遭員警攔查實施酒測,但洪男一連吹氣了10幾次都失敗。洪男當時翻開衣服亮出有裝置靜脈管,並自稱有咽喉癌三期,整個下巴是僵硬的,吞食困難、沒辦法大口吹氣等。
員警見洪男吹氣屢次失敗,便警告再不吹好就開拒測單。但洪男經表明自己無法大力吹氣,酒測又失敗,員警只好依法開出18萬元的拒測罰單,並吊銷他的駕照,還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洪男收到罰單後不甘心,提起行政訴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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