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師表,竟然口出穢言,而這位擁有法學博士、在大學財經法律系任教的系主任,竟然當著眾人的面,以「三字經」辱罵同系的女講師,女講師面子掛不住,怒控系主任公然侮辱和毀謗,而台中地院認定系主任用穢語罵人,判賠10萬元,也就是一個髒話,付出3萬多元代價。
蘇老師拿出厚厚一疊資料,火氣不小,因為幾年前一場會議,她被人罵髒話侮辱,地點在辦公室,罵她的人,是當時的財法系系主任。講師蘇老師:「我告訴他說你這是公然侮辱,你立刻跟我道歉,然後他接下來講,他不怕被關。」
蘇老師說,2年前,系上召開會議,還有其他老師在場,當時的系主任不滿意她的教學計畫,兩人發生口角,對方突然摔資料,爆出一句台語三字經。事過境遷,被指控罵人的系主任,現在已經離開學校,但他否認罵人,澄清是蘇老師聽錯了。
前系主任李教授:「她給我甩(資料),那時候大家都傻住了,我那時候馬上站起來,站起來我說,哇塞妳在幹什麼?」
系主任堅持,脫口而出的不是髒話,是大家誤會他,不過台中法院認定,他已經讓蘇老師精神、心理難堪,得為這三個字付出10萬元代價。
雖然比起其他公然侮辱案,判賠金額不算多,但兩位教授為人師表,因為有沒有罵髒話槓上法院,一鬧2年,人盡皆知,比起罰責,面子問題更令人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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