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女星何如芸於今年4月與花蓮美侖飯店董事王敏錡爆出婚變,指控老公與何姓女子發生親密行為,雙方經多次調解仍談不攏,何如芸對王敏錡及何女提出民事求償500萬元,今(19)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雙方均委由律師到庭。
綜合媒體報導,王敏錡委任律師今(19)日在庭上表示,此案涉及個人隱私,且擔心2人的未成年子女心靈會承受陰影,因此訴請審理不公開;何如芸律師則認為,此事經媒體曝光多時,沒有不公開必要。法官經綜合考量後,當庭裁定維持公開審理。
何如芸委任律師提出,王敏錡於2004年及2009年兩度外遇,而在2013年至2020年多次與何女出國遊玩,甚至贈與不動產及其他財務;王敏錡委任律師反駁,表示先前外遇已獲何如芸原諒,沒有再提出告訴的道理,並解釋與何女為普通朋友關係。
何如芸表示,王敏錡已承認和何姓女子出國,要求傳喚與兩人共遊的4位友人,證明是否有牽手、摟腰及共住一房的行為,並解釋為何稱呼何女為「大嫂」,本案將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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