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及人高中及國小董事長的盛天麟與盛平麟兄弟被控掏空校產案,一審判兄弟4年5月及3年,經上訴,二審今天駁回上訴,仍判相同刑度,另宣告盛平麟緩刑4年,可上訴。
全案緣於,檢方起訴認定,民國105年爆發時任新北市私立及人高中董事長盛天麟、及人小學董事長盛平麟兄弟與董事會成員涉從95年起侵占課後輔導費等,又向營養午餐、校內工程廠商索回扣,不法所得逾新台幣6億6000萬餘元。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認定,遭掏空校產為7000多萬元,依業務侵占等罪判盛天麟4年5月(其中5月可易科罰金)、盛平麟3年(其中1年可易科罰金)、盛平麟妻子、董事熊慶華3年(其中1年可易科罰金),全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法院今天駁回上訴,仍維持一審刑度,另考量盛平麟、熊慶華繳回犯罪所得6000萬元,各給予2人緩刑4年。全案還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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